衢州市渔业局来我公司检查
衢州市渔业局组织对口检查江山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 |
日期:2012年08月15日 | |
听取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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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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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强初级水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各单位、养殖主体对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8月14日,衢州市渔业局组织由各县(市、区)渔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到江山对口交流检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情况。江山组的由衢州市渔业局渔业处苏建胜处长带队。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衢州市局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文件精神以及江山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议要求,江山市水利局迅速动员、部署,于7月底开始启动了全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江山市初级水产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温室龟鳖养殖等工厂化设施养殖场所、水产苗种各生产单位和已通过部省无公害认证单位、现代渔业精品园区创建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即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和规范使用渔药、饲料等投入品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开展拉网式现场实地检查和指导,排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的有序、有效,目前已累计检查企业12家,发现问题2个,主要是“三项记录”记录不规范,已要求业主整改。 检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记录、询问养殖业主等方式。检查组检查了江山市康普螺旋藻有限公司(工厂化设施养殖场)、江山市水岸人家(休闲渔业)、江山市双塔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龟鳖养殖场)和江山市志和鳜鱼发展有限公司(渔业精品园),对被检查单位的三项记录、饲料、渔药仓库和现场生产现状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并把在检查情况一一记录下来。检查组要求养殖业主,一定要树立业主是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不使用违禁渔药、坚决不在水产养殖生产、苗种运输等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对病死腐坏的死鱼、死鳖一定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将一律依法从严惩处。 此次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对口互检工作做到了细致入微,为全市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提高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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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水利局 |